在东莞市中心区,部分始建于上个世纪末期的小区已经使用了20年以上,这一批住宅项目通常位于市中区各个板块的黄金地段,尽管大都属于楼梯楼,且综合性管理较为落后,但是由于地段和价格相对便宜的原因,居住率依然很高。因此,维修需求逐渐走高成为当前较为紧迫的行业话题。
但是,一旦提及小区维修基金使用,便触及物管公司和业委会两大机构的工作难题,这也是一个相对复杂的程序。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,小区使用维修基金,必须达到两个条件:即小区内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;投票业主所居住的房屋面积达到小区的三分之二,俗称“双2/3”。
在实际工作中,由于老旧小区的业主们搬动频繁,有的房子出租、有的没有交纳维修基金、有的出国或者异地定居,物管公司要想在短时间之内组织足够的业主进行有效投票,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
鉴于上述实际情况,东莞市主管部门最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详细解释,如今使用维修基金并不是一刀切的必须走程序,在紧急情况下,无须劳师动众实行双2/3程序。何为紧急情况?即小区或者写字楼等物业出现管道破裂、设施设备发生突发性损坏等。
主管部门负责人表示,发生紧急情况之后,物业服务企业在5日内组织实施维修。对于未成立业主委员会、又无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的住宅小区,发生紧急维修情况的,可以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紧急使用维修资金申请。已交存维修资金的,由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5日内组织代修;未交存维修资金的,由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、园区管委会)在5日内组织代修。
由此可见,小区维修需求越发增多的情况下,维修费用的申请过程和程序也在发生积极的变化,而物管公司和业委会在工作中需要与时俱进,与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。(陈明)